郑重/文
千呼万唤。
证券法修订草案自2015年初审后将迎来的第四次审议。
即将于12月23日至28日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将审议多项法律草案,包括证券法修订草案(三审稿)。
期盼《证券法》出台的,更多的应该是散户。
中小投资者一直是证券市场的弱者。
中小投资者尤其是散户维权难,也是多年来未解的难题,核心不仅在于没有合理的索赔机制和通道、维权成本居高不下,还有一点是中小投资者最担心的,除了因上市公司的虚假陈述可提起诉讼维权外,其他的诸如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所造成的损失,往往会陷入欲诉无门,更别说上市公司利用多种手段与方式损害投资者的利益了。
值得期待的是,证券法修订草案(三审稿)在投资者保护方面,与现行的证券法相比,在约束违法违规行为和健全投资者补偿机制方面增加了多项规定,另外,还新增投资者保护章节,共八条规定,从投资者适当性、现金分红、先行赔付等方面强化了投资者保护。
这显然是个进步。
当代各国的《证券法》,无不以强调投资者保护为其最核心的立法宗旨。
这不仅因为投资者是证券市场资金的供给方,没有投资者的关注及其资金的投入,证券市场也将失去高效配置资源的功能,就像失去了血液的空壳一样,失去旺盛的生命力。
更为重要的是,投资者与上市公司或发行人之间客观上所存在的信息不对称,使得投资者很容易受到欺诈发行、操纵市场和内幕交易等不法行为的损害,特别是对于被称之为散户的弱势群体来说更是如此。
因此,《证券法》应该是事实上的投资者保护法。
证券法修订草案(三审稿)修法的一个焦点是大幅度提高证券违法成本。
三审稿对内幕交易、市场操纵、虚假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最高罚款金额从之前的3倍提升到5倍,信披违法的最高罚款至200万。
证券法修订草案四年三审,惩罚力度在加强。欺诈发行罚款,从60万元到1000万元,处罚力度翻了近17倍。
不过,相对于一次违规可能带来的数亿元甚至更高的收益相比,1000万元的处罚还是太低了点。
郑重倒是认为,应该根据其违规带来的收益进行重罚,不仅要罚他个穷家荡产,还要罚他个牢底坐穿。
除了监管部门的处罚,加大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力度,解决中小投资者的索赔难,反过来又能倒逼上市公司不敢违规。
业内人士普遍关心的,实际上有两点值得高层关注和重视:
第一,要确保对投资者的赔偿能够得以执行。因此,除了《证券法》,如果民事诉讼法、行政仲裁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没有同步修改或者相应的司法解释没有跟上,证券侵权民事赔偿诉讼一向所存在的诉讼成本高、证据获取难、索赔效率低等问题,短时间内恐怕也仍难有望得到根本性的改观。
第二,要引入集体诉讼制度,这是保护投资者权益最有效的措施。其他的保护措施都是小打小闹,只有集体诉讼制度才是动真格的。
有法可依值得期待,关键是不能只是挂在嘴上,要落地。
【我是郑重,江湖人称光头帮主,一位做了20年财经记者的投资者。写文章只是因为爱好,所有提示仅供参考。炒股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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