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国有大行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目前正在抓紧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和测试交易系统以对接国债期货市场。
日前,经国务院同意,证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公告,允许商业银行、保险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分批推进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商业银行持有国债现货规模占三分之二的市场规模,是国债现货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因此,此次首批获准进入国债衍生品市场的国有五大商业银行备受关注。
“通知发布后,我们一直在紧锣密鼓地做各种准备。”总部位于上海的一国有大行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
3月1日,中金所公布了商业银行参与国债期货业务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首批国有五大商业银行将以交易结算会员的身份进入国债期货市场。
交易结算会员具有在交易所进行交易的资格,只能为其自身或其受托客户办理结算、交割业务。这意味着,国有五大行将可以直接参与市场交易,而非通过期货公司。
不过,通知也强调,商业银行也可以通过期货公司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则应当按照交易所关于客户的相关规定办理。
商业银行进入国债期货市场除应当符合《会员管理办法》条件外,必须获得相关监管部门同意,具备良好的市场风险管理能力,具备国债期货仿真交易经验等。
“从2013年开始,我们就在关注国债期货市场,并较早参与了国债期货的仿真测试。我们银行的内部培训十分严格,对具有期货从业资格的项目人员也有储备。因此整体而言能够符合监管要求。”上述国有大行内部人士向记者表示。
一位银行资深交易员表示,整体看,不仅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对此也有较充分的准备。很多银行不仅拥有衍生产品资格,储备了不少专业人才,而且也将迅速成立专门结算部门。
根据要求,业务试点期间商业银行申请交易所交易结算会员资格的,应当提交长达12项的申请材料。其中包括了交易所要求的期货业务人员情况表;国债期货交易内部业务管理制度,包括交易制度、结算制度、风险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及期货业务人员管理制度;技术准备材料等。
较为复杂的是各种制度的制定和对接,作为一个新衍生产品市场,对于风控和管理有很高的要求。例如,取得会员资格的商业银行应当指定专门的部门作为期货业务结算部门,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保持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和期货结算业务相互隔离等。
同时,系统采购、对接和测试对接工作也在紧张进行。
对于何时可以参与国债期货市场,目前尚未有一致观点,更多还需要看准备工作的进程。中金所此前表示,在收到符合要求的会员资格申请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通知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30个工作日是最长反馈期限,不排除会短于这一时间。”知情人士表示。
同时,中金所已经在为银行入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在月初进行了多项规则的修订。其中,国债期货合约交易细则中调整了某一合约在不同阶段的单边持仓限额规定。10年期国债期货单边持仓限额上:客户在1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上市首日起持仓限额从原来的2000手增加至4000手,交割月份之前的一个交易日起持仓限额从600手上调至1200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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